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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本认证规则规定了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依据、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及收费等内容。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本认证规则规定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依据、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及收费等内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服务认证申请因子划分如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污水污泥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等。申请单位根据运营情况可以单项或多项申请。
工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工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本认证规则规定了工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依据、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及收费等内容。工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申请因子划分如下: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蓄热式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等。申请单位根据运营情况可以单项或多项申请。
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本认证规则规定了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依据、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及收费等内容。本规则覆盖服务项目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若获证单位申请继续持有认证证书,应在认证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出再认证申请,并提交申请文件。再认证程序同初次认证一致。再认证审核时间应不少于 0.5 人日。
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本认证规则规定了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依据、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及收费等内容。申请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的ces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分散式生活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级别。
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本认证规则规定了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依据、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及收费等内容。认证后监督主要针对服务管理要求和服务特性测评要求开展,重点对认证后单位是否持续符合《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技术规范》(RJGF303-2021)要求进行核实。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规则摘录,本认证规则适用于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申请因子划分如下:工业园区集中式废水处理设施、纺织染整废水处理设施、造纸废水处理设施、电镀废水处理设施、钢铁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化工废水处理设施、煤矿废水处理设施、焦化废水处理设施、食品饮料废水处理设施、制药废水处理设施等。
网格化监测预警系统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网格化监测预警系统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网格化监测预警系统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本认证规则适用于网格化监测预警系统运营,网格化监测预警系统运营服务原则上按微型(网格化)空气站、微型水站、扬尘、噪声、VOC 预警来划分申请项目,申请单位根据运营情况可以单项或多项申请。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本认证规则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划分以下运营因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pH、重金属、总有机碳、流量计、水质采样器,其中流量计为必选因子,其余因子由申请单位根据运营情况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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